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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养老院出了事,到底谁负责

前几天一个同行给我打电话,语气特别着急。说院里一个老人半夜起来上厕所摔了,股骨颈骨折,家属闹到院里来了,张口就要五十万。他问我:这事儿养老院到底有多大责任?该赔多少?


这个问题几乎每个做养老的都会遇到。养老院里住的都是老人,年纪大、身体差、反应慢,磕了碰了摔了,甚至更严重的事,谁也不敢保证百分之百不会发生。出了事以后,家属情绪激动很正常,养老院这边也委屈——我们又不是故意的,护理员也尽心尽力了,凭什么要我们负责?


责任这个事儿,不是谁嗓门大谁有理,也不是谁弱谁有理,得看法律怎么规定、合同怎么写、实际情况是什么样的。养老院该担的责任,跑不掉;不该担的,也不能什么锅都往自己身上背。


今天就说说养老院责任那点事儿——哪些情况养老院要担责、哪些情况不担责、责任大小怎么定、出了事怎么处理。做养老的、家里有老人住养老院的,都该了解了解。


先说清楚:养老院不是保险箱


很多家属有个误区,觉得把老人送到养老院,养老院就得负全部责任,出任何事都是养老院的错。这个想法可以理解,但法律上不是这么认定的。


养老院提供的是照护服务,不是全包全揽的保险。老人本身年纪大了,身体机能下降,反应变慢,骨头也脆,即使护理员寸步不离,也不可能完全杜绝意外。真要寸步不离,那得一个护工盯一个老人,费用谁出得起?


法律上判断养老院有没有责任,核心看的是"有没有过错"。养老院尽到了应尽的义务、护理符合规范、安全措施到位,那即使出了意外,养老院的责任也很小甚至没有。反过来,如果养老院该做的没做到、该防的没防到,那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

这个"相应的"很重要。不是说出了任何事都全赔,而是根据过错程度来定。养老院有三分过错,就担三分责任;有七分过错,就担七分责任。全责的情况很少见,除非是特别严重的失职。


同样,家属和老人自己也有责任。老人有自主行为能力的,自己也要注意安全;家属要如实告知老人的身体状况和病史,不能隐瞒。因为家属隐瞒病史导致出的事,家属自己也要担责。


所以客观说,养老院和老人及家属之间,是一种服务合同关系,不是监护关系,也不是保险关系。责任怎么划分,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。


哪些情况养老院要担责


说几种实践中比较常见、养老院一般要担责的情况。


第一种是护理不到位导致的意外。最典型的就是跌倒。按规定,高风险的老人(比如行动不便、有跌倒史、失能半失能)应该有相应的防跌倒措施——床档要拉起来、地面要防滑、卫生间要有扶手、夜间要有巡视、呼叫器要好用。如果这些该做的都没做,老人摔了,养老院肯定有责任。


但如果该做的都做了——床档拉着、地面是防滑的、扶手也有、巡视也按时巡了,老人自己非要下床、自己把床档打开摔了,那养老院的责任就小很多。具体责任比例,得看实际情况。


压疮也是常见的纠纷点。卧床老人,按护理规范要定时翻身拍背,一般两个小时一次。如果因为护理员偷懒、翻身不及时导致老人长了压疮,那就是护理不到位,养老院必须担责。压疮这东西,只要护理到位基本是可以避免的,一旦出现,养老院很难推掉责任。


第二种是安全管理不到位。比如地面有水滑、台阶没有警示、设施有缺陷(床坏了没修、扶手松了)、消防设施不合格,因为这些原因导致老人受伤的,养老院责任跑不掉。


还有就是走失。失智老人或者有走失风险的老人,养老院应该有相应的防范措施——门禁管理、定位手环、巡视制度。如果因为门没看好、管理松懈导致老人走失,出了意外,那养老院是有过错的。


第三种是医疗和用药问题。养老院给老人发错药、看错病、耽误了治疗,这种情况当然要负责。但也要区分,如果是内设的医务室,在诊疗范围内出的问题,按医疗纠纷算;如果是养老院没有医疗资质却给人看病开药,那性质更严重。


这里有个灰色地带:老人突发疾病,养老院有没有及时送医?及时不及时,这个度挺难把握的。一般来说,发现情况后立即通知家属、拨打120、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,就算尽到义务了。要是发现了半天不通知、不送医,耽误了病情,那就要担责任。


第四种是工作人员的过错。护理员打骂老人、虐待老人,这个没得说,不仅是民事赔偿的问题,严重的还要负刑事责任。这种情况虽然是员工个人行为,但养老院作为雇主,也要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和管理责任。


还有一种是饮食问题。食物中毒、食物不卫生导致老人生病的,养老院肯定跑不掉。食品安全这块,管得严是应该的。


哪些情况养老院责任不大或者不担责


也不是说出了任何事都是养老院的错。有些情况,养老院已经尽到了义务,责任就很小甚至没有。


最常见的是老人自身原因导致的意外。比如老人有完全行为能力,自己走路不小心摔了,而养老院的设施和管理都没问题,地面不滑、扶手都有、照明正常,这种情况下养老院的责任就很小。毕竟成年人自己对自己的安全也有注意义务。


老人自己故意或者有过错的情况。比如明知自己行动不便还非要爬高、不听护理员劝阻非要做危险的事、自己拔掉输液管之类的。这种老人自己有明显过错的,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养老院的责任。当然,前提是养老院尽到了提醒和劝阻的义务。


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。地震、洪水、雷击这些自然灾害,或者完全无法预见、无法防范的意外,养老院一般不担责。但这个"不可抗力"要求很严格,不是随便什么事都能往上套的。


还有就是家属隐瞒病情导致的问题。比如老人有严重的心脏病或者精神疾病,家属入住时没告诉养老院,结果老人因为这个病出了事,养老院不知情也没法防范,那责任就不在养老院。所以入住的时候一定要如实告知健康状况,对双方都好。


老人自然死亡的,养老院当然不担责。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,不能因为老人在养老院去世了,就认为养老院有责任。只要不是因为养老院的过错导致的死亡,正常的生老病死,养老院不承担赔偿责任。


责任大小怎么定


出了纠纷,最核心的问题就是:谁有过错?有多大过错?责任比例怎么分?


这个没有统一的答案,每个案子情况不一样。但有几个判断的维度,可以参考。


首先看过错程度。养老院是完全没尽到义务,还是基本尽到了只是有瑕疵?是重大过失还是一般疏忽?是直接原因还是间接原因?过错越严重,责任比例越高。


举个例子:老人半夜摔了。如果养老院连床档都没给装、地面还滑、呼叫器还是坏的,那养老院的过错就很大,可能要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。如果床档有、地面也防滑、呼叫器好用,但老人自己打开床档下来摔了,而且养老院巡视也是按时的,那过错就比较小,可能只承担次要责任,甚至不承担。


然后看老人自身的情况。老人的年龄、身体状况、行动能力、认知水平,都会影响责任划分。完全自理的老人自己摔了,和失能老人从床上掉下来,养老院的责任肯定不一样。失能老人护理要求更高,出了事养老院的责任也更重。


还有护理等级的问题。入住合同里写的是几级护理,对应的护理标准就不一样。护理等级越高,养老院的义务越重。比如全护理的老人,应该24小时有人看护,摔了的话养老院责任就大。如果是自理等级的,护理义务相对轻一些。


但这里有个前提:护理等级要跟老人的实际情况匹配。明明老人已经失能了,还按自理等级收费、按自理标准护理,那出了事肯定还是养老院的责任。不能靠降低护理等级来免责,该是什么等级就是什么等级。


实践中,责任比例从 10% 到 100% 都有。大部分案件里,养老院多多少少都有一点责任,完全无责的不多——毕竟人家老人是在你这儿出的事,你总能找出点做得不到位的地方。但全责的也不多,除非是特别恶劣的情况。


入住合同很重要


很多人签入住合同的时候,翻都不翻就签字。真出了纠纷,合同是最重要的依据之一。


合同里要写清楚的内容很多。双方的基本信息、入住的房间和床位、护理等级和服务内容、收费标准和缴费方式、双方的权利义务、免责条款、违约责任、解除合同的条件、争议解决方式……一条一条都得看明白。


特别要注意免责条款。有的合同里写得特别霸道,什么"老人发生任何意外养老院概不负责",这种条款不是写了就有效。法律上,造成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是无效的。也就是说,哪怕合同里写了"出了事不负责",真因为养老院的过错出了事,该赔还是得赔。


但反过来,合理的风险告知和免责约定是有效的。比如养老院已经告知了老人有跌倒风险,建议家属请专人陪护,家属拒绝了,老人真的摔了,家属自己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。这种情况写在合同里,法院一般是认可的。


老人的健康状况和病史,合同里也要写清楚,由家属签字确认。这既是对老人负责,也是双方的保护。以后真因为这个病史出了问题,有据可查。


还有费用和押金的条款。押金收多少、什么情况下退、退的时候扣什么,都得写清楚。很多纠纷都是因为押金退不回来产生的。


我的建议是,签合同之前一定要仔细看,不明白的就问,别稀里糊涂签字。养老院这边也应该把合同写明白、讲清楚,不要藏着掖着,这对双方都好。模模糊糊的合同,最后一定是扯皮。


出了事怎么处理


真出了意外,怎么处理很考验养老院的管理水平。处理得好,大事化小;处理不好,小事闹大。


第一时间永远是救治。老人受伤或者发病了,先别想谁的责任,先打120送医院,先通知家属。救人是第一位的。耽误了救治,小病变大病,本来责任不大的,最后也变成大责任了。


然后是保护现场、保留证据。监控录像要保存好,护理记录要完整,当班的护理员陈述要记录。家属来了问情况,客观如实说,别隐瞒也别瞎说。有一说一,有二说二。


沟通也很重要。家属情绪激动是正常的,换谁家里老人摔了都着急。养老院这边态度要好,该道歉道歉,该探望探望,别一副冷冰冰的样子。但也不能随便承诺赔偿、随便认责任,尤其是在事实还没查清楚之前。


有的院长一遇到家属闹就慌,张口就说"我们负责""我们赔钱",等冷静下来又后悔。或者反过来,跟家属对着干,你说你的我不听,最后闹到法院去,费时费力还影响声誉。


最好的方式是:态度上诚恳积极,行动上全力配合,责任上依法依规。该出的医药费可以先垫一部分,但赔偿要等事情搞清楚了再说,按责任大小来。


能协商解决尽量协商。闹到法院去,对双方都没好处。养老院这边耗费精力、影响声誉,家属那边也得花时间花律师费。坐下来好好谈,找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,是成本最低的解决方式。


协商不成的,那就走法律途径。该做鉴定做鉴定,该起诉起诉。法院怎么判怎么赔,大家都服气。最怕的就是既不协商也不起诉,天天来闹,影响正常经营。遇到这种情况,该报警报警,该走法律程序走法律程序。


怎么防范和降低风险


责任这东西,出事了再怎么说都是事后诸葛亮。真正聪明的养老院,功夫都下在出事之前。


护理质量是根本。护理做到位了,意外自然就少了。该巡的巡、该翻身的翻身、该提醒的提醒,把基础工作做扎实,比事后赔多少钱都强。


安全设施要跟上。扶手、防滑垫、床档、夜灯、呼叫器,该装的都装上,别省那点钱。设施定期检查,坏了及时修。很多意外都是因为一个很小的安全隐患没处理,最后酿成大事故。


人员培训不能少。护理员的安全意识、应急处理能力、沟通技巧,都得培训。跌倒了怎么处理、噎食了怎么急救、老人情绪激动怎么安抚,这些都得会。有经验的护理员,能避免很多意外。


评估和告知要做到位。入住的时候,老人的身体状况、风险等级,要评估清楚、告知家属,让家属签字确认。有什么风险、需要什么级别的护理、建议哪些措施,明明白白告诉家属。家属理解了、知情了,配合度就高。


记录很重要。护理记录、巡视记录、用药记录、交接班记录、家属沟通记录……该写的都要写清楚。真出了纠纷,这些都是证据。什么都没记录,空口说白话,谁信你?


保险一定要买。机构责任险、意外险,能买的都买上。一年花不了多少钱,真出了事,保险公司能赔一部分,减轻不少压力。这钱别省。


最后就是,选择入住老人也要有筛选。不是所有老人都接,有的老人情况太复杂、风险太高,超出了你的服务能力,宁可不接。硬接下来,不出事则已,一出事就是大麻烦。做养老院,有所为有所不为。